盈透证券集团实力和安全

Interactive Brokers 对客户的保护和行业标准比较


Interactive Brokers (简称IBKR)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

盈透经优化的客户保护机制能够降低因公司被清算、客户无法完整获得资金返还的风险。在几乎所有其他交易经纪商处,公司欠客户的金额是以周或月为单位计算的。这意味着客户在计算节点后存入的资金将面临风险,因为这些公司一般只保护截至上次计算时存入的资金。盈透会在每个工作日计算对客户的负债,并划拨资金用于偿还。在公司被解散的极端情况下,受托人将更容易确定公司向每位客户负有的债务。若其他交易经纪商被解散,受托人需要复制过去一周的活动,而该过程将大幅延长向客户返回资金的时间,正如在雷曼兄弟破产案中发生的那样。


盈透对客户账户应用实时风险保证金要求,而大部分同业则应用日末风险保证金。如客户的资产不足以覆盖其未平仓持仓的风险,盈透通常会实时清算其持仓,以使其账户重新满足保证金要求。其他交易经纪商则往往允许客户连续多天保有该风险。

盈透的实时风险保证金要求及保护性清算措施能大幅减小特定客户因其他客户的交易损失而蒙受的风险,以及客户损失给盈透造成的风险。与盈透的客户相比,其他交易经纪商在日末计算风险的做法会增加其客户在动荡的市场环境下面临风险的可能性。公司若不实施实时清算制度,依赖客户在未来日期注资的承诺以抵御风险,则其客户将面临其他客户的信用风险。


在盈透开户的另一大好处是我们没有任何自营持仓。盈透全权充当客户交易的促进者角色,不做任何方向性的押注。过去十年中最大的两次交易经纪商破产事件(雷曼兄弟和MF Global)均是由于自营持仓导致的风险造成的。

由于盈透不持有自营仓位,盈透破产、客户资金被套的风险大大小于其他持有自营仓位的交易经纪商。此外,盈透的客户还不用担心其经纪商下达与其相反的自营定单。


如客户请求以保证金借贷,所有交易经纪商均可出借证券(称作“再抵押”)。当盈透对客户证券进行再抵押时,它会以日为单位留出资金,金额为再抵押证券市场价值的103%。大部分其他交易经纪商仅以周为单位留出该资金。

通过以日为单位留出客户资金,盈透能确保留出的资金大于被再抵押的证券的市场价值,从而使客户免于承担风险。


同样地,与其他交易经纪商不同,对于欠客户且暂时未处于良好控制地点1的证券,盈透也会以日为单位划拨出现金。这在业内是很常见的现象,被称作“隔离赤字”。其他交易经纪商可能会允许此类赤字现象持续存在几天方才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于所有未处于良好控制地点的证券,通过确保每日恰当地留出了等于其市场价值的现金,盈透以此降低客户的风险。盈透的客户能够非常放心,他们在盈透的所有资产都得到了恰当的风险隔离。很多其他交易经纪商会放任赤字状态持续几天而不采取额外的措施保护客户。


最后,盈透不是银行的关联公司,而具有同等资产规模的交易经纪商大多都是银行的关联公司。若发生全球性金融危机,这种独立于银行的属性将使盈透能够为客户提供更稳定的平台。

由于与银行关联的交易经纪商面临来自银行业监管者的监管,当发生破产时,会导致资产归属权不明晰的问题。由于盈透不是银行系券商,相比于银行旗下的交易经纪商,在返还客户资产方面盈透将更高效。此外,若发生金融危机,盈透的金融资源将被全部用于确保交易经纪业务的持续、平稳运营。相反,银行系交易经纪商的股本来自于银行,且通常情况下是作为银行的控股子公司设立的。与盈透不同,这些银行系交易经纪商不是资本自足的独立实体,这就给客户带来了多一层风险。若发生金融危机,这些交易经纪商将和其银行分支争夺资本和流动性。这可能导致资本从交易经纪商被抽往关联的银行实体,进而损害经纪商客户的利益。


账户保护


盈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客户账户受到投资者赔偿基金(“ICF”)的保护。

ICF仅保障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金融产品,以及通过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交易的北向证券合约。如果投资者投资证券的话,可以得到的赔偿总额不会超过$500,000港元;如果投资期货合约,投资者的赔偿上限亦是$500,000港元。赔偿上限是以每位申索人计算。这种覆盖在经纪交易商破产时为客户提供保护,而不是针对证券市场价值的损失。

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是为负责处理投资者赔偿基金的有关申索而成立,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全资附属公司。有关ICF的更多信息和常见问题解答(例如ICF如何运作,受到保护的内容,如何提出索赔等),请参见以下网站:
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

或联系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地址如下:

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Investor Compensation Company Limited)
香港皇后大道中二号
长江集团中心二十一楼
电话:(852) 2523-7382
传真:(852) 2523-7389

盈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Interactive Brokers Hong Kong Ltd)会将您的某些证券持仓托管在其美国关联公司盈透证券有限公司(IBLLC)处。盈透证券有限公司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授权,且是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的成员。您托管在IBLLC的证券(或充当股票空头或期权持仓的保证金的现金余额)受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最高50万美元(现金额度25万美元)的保护,且根据盈透证券有限公司与伦敦劳埃德保险公司(Lloyd's of London) 1的承销商协定的超SIPC赔额政策,证券账户还享有额外最高达3000万美元(现金额度90万美元)的保护,总限额为一亿五千万美元。期货、期货期权不包含在内。此类保险在交易经纪商破产时为客户提供保护,而不是针对证券市场价值的损失。若由于IBLLC破产(尽管概率极低)您需根据SIPC的破产程序索赔,则盈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将代表您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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